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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房不能继承只能承租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0-15 17:16)    点击:214

 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,国有住宅。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、销售的住宅,在住宅未出售之前,住宅的产权(拥有权、占有权、处分权、收益权)归国家所有。公房可以继承吗?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去继承呢?

  相关问题

  我一直住在母亲承租的一套公房内,屋内有我和母亲两个人的户口。今年年初,母亲不幸过世。谁知最近我哥哥说,这套房子是遗产,我不能一人独占,说房子也有他的份,并说要把房子卖掉分钱。为此来信咨询,哥哥的说法对吗,我该怎么办?

  解答

  根据《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,公有居住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,只能由政府授权的机构作为出租人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,且不能作为承租人去世后的遗产。因此,你哥哥提出把房子卖掉分钱是违法的。另外,按照本市的规定,如果你具备同住人的条件,可以继续承租该套公房。你哥哥由于户口不在屋内,肯定不是同住人,所以他不能承租该套房屋。

  公房能否继承?公房是否可以继承:

 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,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,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,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,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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